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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阶段享有什么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阶段享有什么权利

?处于侦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很多时候都是被羁押在看守所,此时犯罪嫌疑人合法的诉讼权利是很难得到保障的。其中一个原因,也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不清楚自己在侦查起诉阶段享有哪些权利。为此,小编特带来了相关文章,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知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屈打成招或者被严刑逼供的情况,很显然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为了您自己的合法权益,小编建议要是涉嫌到刑事犯罪就马上聘请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本站网为您推荐专业的刑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