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赔偿/列表

国家赔偿中的金钱赔偿标准

一、国家赔偿中的金钱赔偿

国家赔偿中的金钱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73.10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共6章35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国家赔偿范围、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方式和标准、国家赔偿程序。

金钱赔偿是主要的赔偿方式,是指以支付货币的形式,在计算或估算损害程度后,给予受害者适当额度的赔偿。它主要适用于下列两种情况:一是人身损害的金钱赔偿。对人身造成损害必将给受害人带来一系列的财产损失,如劳动能力的丧失、劳动报酬减少等,支付赔偿金可以填补受害人因不法侵害而造成的物质损失;二是财产损害的金钱赔偿,一般都可将被损害的财产折算成一定的金额,再予以相应的赔偿。如查封财产所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可以在计算损失或灭失财产的金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国家赔偿中的金钱赔偿来源

国家赔偿的费用由有关的财政部门支付。具体是那个机关的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国家赔偿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 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我国国家赔偿法只涵盖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不包括立法赔偿和军事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行为,利益受损者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费用由有关的财政部门支付,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是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不纳入赔偿范围。对国家赔偿请求人来说,国家赔偿中的金钱赔偿是重要的一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师365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