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立案/列表

骗贷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骗贷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骗贷罪的全称是骗取贷款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因此,如果只是用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数额达到一百万,就已达到本罪的立案标准。如果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损失,即便骗取的贷款没有一百万,只要损失达二十万以上,也达到立案标准;或者虽然骗取贷款数额不够一百万,造成损失不够二十万,但是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也构成本罪,最后还有一个兜底条款是其他严重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骗取贷款罪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TAG标签:立案 贷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