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立案/列表

北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北京诈骗数额五千以上构成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北京市高院《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关于诈骗罪的处罚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不足十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十万元以上不足五十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北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