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网上贩卖淫秽物品团伙作案怎么对从犯处罚

一、网上贩卖淫秽物品团伙作案怎么对从犯处罚?

网上贩卖淫秽物品团伙作案怎么对从犯处罚

对于从犯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未确定具体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贩卖淫秽物品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未成年涉嫌传播淫秽视频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1、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他们人身损害或者财务损害等一般有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下列刑事罪名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整体来说,属于团伙作案的话,对从犯的处罚一般要比主犯轻。从犯本人在贩卖淫秽物品的案件当中没有起到特别大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排除可以免除对从犯的量刑。所以,很多时候犯罪嫌疑人自己的态度也会对量刑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