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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在《刑法》第398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4.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保密法,主要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于通过并于施行的《保守秘密法》及国务院颁布的《保守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如果没有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而是让应当知道的人知悉或依法公开,自然不可能以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所谓过失泄露,是指过失地使国家秘密让不该知道的人知道。既包括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人知悉,又包括使国家秘密超过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对于后者,如果能够证明接触者并不知悉国家秘密的内容,则不能以本罪治罪。至于过失泄露的具体方式可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过失泄露,又可以是书面过失泄露;既可以当众过失泄露,又可以单个过失泄露甚至不当面过失泄露;既可以交付原物的方式过失泄露,又可以采用密写、影印、拍摄、复印等方式过失泄露等等,不论其方式如保,只要让不应知道的人知道或者接触了国家秘密,即可构成本罪。

国家秘密是属于我国的,国家安全,不得任何人进行泄露,如果有人过失进行泄露,虽不是刻意造成国家的利益损失,但也是由于自己的失误造成了对国家的一定利益的损失,所以也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具体处罚要根据其所泄露的秘密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