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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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笔录

作为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该问一下什么问题呢?

敲诈勒索罪笔录

接下来就让小编我带领大家来看看。

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前我们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记录好会见的时间、地点和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信息。通常在会见开始前律师需要向犯罪嫌疑人介绍一下自己,告诉他自己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并且需要在征求他的同意之后问问题。首先可以跟犯罪嫌疑人说律师可以为他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比如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诉等。再详细咨询一下犯罪嫌疑人涉事经过,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被刑事拘留的?为什么要抓你,给你的罪名是什么?你一共被审讯了多少次?

在询问这些基本情况之后,律师就可以针对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法律法规进行科普并且提出建议。如果犯罪嫌疑人敲诈勒索的金额较小,一般是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那么可能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数额较大,一般是指一万到三万之间,就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通过恶劣的手段,比如说恐吓、威胁、要挟等,逼迫被害人交出钱财的,处罚力度可能更大。在审判犯罪嫌疑人期间需要避嫌,如果是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其近亲属需要回避。与这个案件有利益关系的人、可能会影响断案公正的人都需要回避。当然犯罪嫌疑人也具有一些权利,比如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自己写供诉,查看侦查人员所写的笔录是否有误,及时更正笔录错误。这些都是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剥夺。在会见最后律师关心犯罪嫌疑人的现状,询问他自己的权利是否收到了侵害,有什么想对家人说的话,律师可以转达给犯罪嫌疑人的家人。

这些就是会见的基本步骤内容,可以有效地指导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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