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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刑法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没收财产。

下面我们针对团伙犯盗窃罪来区分不同的情况,告诉大家应该怎么对罪犯处罚

一、团伙盗窃中主犯的处罚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1、对首要分子的处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的一种情形),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指主要的实行犯)的处罚: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也就是对团伙犯罪中主犯的处罚,往往是在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基础上,要么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要么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团伙盗窃中从犯的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在根据实际的犯罪数额、情节作出认定之后,判断属于从犯的,此时在《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范围内,确定了具体的量刑幅度之后,还需要对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团伙盗窃中胁从犯的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按照行为人实际的犯罪数额、情节作出认定之后,判断在团伙犯罪中属于胁从犯的,首先在盗窃罪的量刑范围内确定实际的量刑幅度,然后再对胁从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团伙盗窃中教唆犯的处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实际体现在团伙盗窃中,构成教唆犯的,也就是要结合在其在共同犯罪当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另外也要注意,如果此事时教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那应该对教唆犯从重进行处罚。

团伙盗窃是一种共同犯罪,所以在对行为人进行量刑处罚的时候,必须要区分行为人在团伙盗窃中的作用,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再根据各自定性身份的不同,在对应的量刑幅度内处以刑罚。现在,大家应该知道团伙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了吧,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咨询本站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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