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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直接抵扣税款的凭据作用,犯罪分子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牟取暴利,所以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案件就十分突出。这种犯罪严重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干扰了国家的税制改革,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依本节第211条的规定,单位也可构成本罪,单位构成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非法出售的行为,则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目的,也不论其是否达到营利目的,均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发售发票中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依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

(3)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综上所述,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包括以上4种,法院对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的时候,主要是取决于嫌疑人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和面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