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破坏交通设施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交通设备的一般违法行为是指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区分破坏交通设施罪与上述一般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否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如果破坏行为已经造成或者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从而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应以本罪论处;如果破坏行为只是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但尚未达到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严重程度,则属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违法行为。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中犯罪对象范围是什么?

1、正在使用的铁路干线、支线、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线路、地下铁路和随时可能投入使用的备用线以及线路上的隧道、折梁和用于指示车辆行驶的信号标志等;

2、用于公路运输的公路干线及支线,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地方公路以及线路上的隧道、桥梁、信号和重要标志等;

3、用在飞机起落的军用机场、民用机场的跑道、停机坪以及用于指挥飞机起落的指挥系统,用于导航的灯塔、标志等;

4、用于船只航行的内河、内湖航道,我国领海内的海运航道、导航标志和灯塔等;

5、用于运输、旅游、森林采伐的空中索道及设施等。

综上所述,破坏交通设施情节严重,当事人会面临判刑坐牢的法律后果。对构成这种犯罪的处罚是3年到10年有期徒刑,因此一旦被法院宣判,当事人就会被移送到监狱服刑。破坏交通设施犯罪是结果犯,应当造成比较严重后果才达到立案标准。

TAG标签:交通设施 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