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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赔偿费用有哪些

一、故意伤害罪赔偿费用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赔偿费用有哪些

一般来说,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如果故意伤害的行为造成受害人残疾的,可能还需要承担伤残鉴定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需要承担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如果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行为人还应当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受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还可以提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此外,不同的地区,其金额计算标准有所不同。在核对赔偿费用数额时,应当根据当地最新的标准进行计算。

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害人应保存收费单据、发票等材料,证明资金的数额及用途。

二、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案件做伤情鉴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第二十条 对人身伤情进行鉴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二名以上鉴定人负责实施。

伤情鉴定比较疑难,对鉴定意见可能发生争议或者鉴定委托主体有明确要求的,伤情鉴定应当由三名以上主检法医师或者四级以上法医官负责实施。

需要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送达被聘请人。

第二十一条 对人身伤情鉴定意见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人身伤情鉴定文书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中应当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体需要鉴定的所有损伤部位的细目照片。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被害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

不同的故意伤害案件,赔偿费用也不一样,而且,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也不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受害人可以在检察院公诉前跟犯罪嫌疑人协商赔偿问题,无法协商处理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