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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中国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构成要件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商标法明确指出要保护商标专用权。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有的表现为生产或制造假冒商标,有的表现为销售假冒商标,在实际生产中,较多的是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这些都无一例外地侵害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且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在客观上使得大量的伪、劣、次产品投入市场,对名优产品及其他同类产品造成冲击,造成消费者难辨真伪、上当受骗,严重的还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对于犯罪分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侵害其它企业或者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可以基于实际的涉案金额大小来进行量刑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上述构成要件来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