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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宣告无罪的行为人应当释放吗?

一、危险驾驶宣告无罪的行为人应当释放吗?

危险驾驶宣告无罪的行为人应当释放吗?

应当释放,因为以及无罪就不应当进行继续关押,其对于社会没有了危害性,此时就应当立即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定。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处:三个罪名既然都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间的区别。其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主观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其次,在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

三、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本罪分为两种情形: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2、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驾驶员酒驾或者是醉驾等都属于是危险驾驶,但是一般来说危险驾驶如果是没有造成巨大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在处理时都不会认定其为危险驾驶罪,但是会吊销或者是暂扣驾驶员的驾驶证,处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是处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