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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罪袭警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妨碍公务罪袭警量刑标准

妨碍公务罪袭警量刑标准是什么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妨害公务罪的概念与法益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保护法益为“公务”,公务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的职务,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的职责,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的国家安全工作任务。

三、妨害公务罪的基本类型及其犯罪构成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是妨害公务罪的基本类型。

(1)行为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中国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从现实出发,还应包括在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司法解释,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以妨害公务罪论处。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的,构成刑法第368条的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不以本罪论处。本罪行为对象不包括外国公务员。

(2)行为内容是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公务所处理的一切事务。执行,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履行、实施,而非仅指强制执行。职务的执行必须具有合法性,即“依法”执行职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阻碍的,当然不成立本罪。合法意味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仅实体上合法,而且程序上合法。详言之,符合以下条件的才能认为是依法执行公务:

第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为,属于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抽象的职务权限或一般的职务权限。基于依法治国的原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具有事项上、场所上的范围,此即一般的职务权限。如果超出了这种一般的职务权限,则不能认定为依法执行职务。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何分担内部事务,则不影响其职务权限。

第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实施该职务行为的具体的职务权限。在通常情况下,具有实施某种职务行为的抽象的职务权限的人,也具有实施该职务行为的具体的权限,但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即在某些情况下虽然有抽象的职务权限,却无具体的职务权限。特别是在实际上需要通过分配、指定、委任才能实施某种职务行为时,只有经过分配、指定、委任,才能认为具有具体的职务权限;否则没有具体的职务权限。

第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必须符合法律上的重要条件、方式与程序。在许多情况下,职务行为要取得合法性,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重要条件、方式与程序。如逮捕犯人,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方式与程序,否则便属于非法逮捕。但应注意的是,对于法律上的一些任意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予以违反的,不应认定为非法执行职务。换言之,从保护公务与保障国民人权相调和的观点出发,只要没有违反保护执行职务的对方的权益所必要而且重要的程序要件,就应认定为依法执行职务。

最后,妨碍公务罪和袭警罪都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处罚金,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主要不同是袭警罪属于妨碍公务罪的一种,而妨碍公务罪又包括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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