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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伪基站新华公安局如何处罚?

一、平顶山伪基站新华公安局如何处罚?

平顶山伪基站新华公安局如何处罚?

平顶山伪基站新华公安局可能可以责令伪基站的违法使用者支付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在涉案当事人涉嫌犯罪之后,公安机关一般不得作出处罚,而需要由法院审理案件之后作出处罚决定。

1、持有伪基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无线电台执照,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2)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

(3)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产生有害干扰的设备,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无线电台执照;对船舶、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无线电频率产生有害干扰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未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电波发射;

(2)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境内进行电波参数测试或者电波监测;

(3)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境内电波参数资料。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取得型号核准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1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改变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定的技术指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条 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携带、寄递或者以其他方式运输无线电发射设备入境,违反海关监管法律法规的,由海关依法处罚。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持有伪基站行为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

(1)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以下简称“黑广播”),非法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的;

(2)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以下简称“伪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

(3)未经批准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的;

(4)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

(5)其他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的情形。

二、什么是伪基站?

1、伪基站,又称假基站、假基地台,是一种利用单向认证缺陷的非法无线电通信设备,主要由主机和笔记本电脑组成,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移动电话信息,并任意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推销等垃圾短信,通常安放在汽车或者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发送。伪基站运行时,用户手机信号被强制连接到该设备上,无法连接到公用电信网络,以影响手机用户的正常使用。

2、生产、销售伪基站构成犯罪有并不被判处刑事责任的可能

《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

第二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处理,应当结合其主观恶性大小、行为危害程度以及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切实做到区别对待。对组织指挥、实施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的犯罪分子,以及曾因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又实施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犯罪分子,应当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予以严惩;对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情节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作为犯罪处理。

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形下就擅自设置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就属于伪基站,违规设置伪基站者,若是还利用伪基站向不特定公民发送广告、诈骗等的信息,亦或者是向他人销售伪基站,那么这些非法设置伪基站的行为人不仅违法了,还会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