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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下犯罪怎么处理?

一、18岁以下犯罪怎么处理?

18岁以下犯罪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对未成年人适用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未成年人可以获法律援助吗?

根据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将为其指定律师进行辩护。现在,检察机关将这一法律援助行为提前到了审查起诉环节。

据介绍,针对未成年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检察机关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再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辩护律师享有新律师法所规定的一切辩护权利:即有权在检察机关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开展调查取证等活动。

三、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1、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分案处理的原则分。案处理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诉讼程序分离是指未成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或有牵连的案件,只要不妨碍诉讼,要分案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都是属于没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如果构成犯罪同样也会承担刑事的责任,但只限制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如果未满十六周岁而满了十四周岁的话,那么会结合犯罪情节的大小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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