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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怎么认定

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怎么认定

一般来讲,交通肇事逃逸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为了逃避责任或者处于害怕的逃避行为,能够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有很多种,一般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及时报案,以免对受害者造成更加严重的伤害,不能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选择逃逸,这种行为会受到更加严重的惩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由此可见,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还是比较多的,这种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非常不道德的,发生了交通事故,无论轻微或者严重,都应该及时报案,以免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本站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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