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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怎样确定犯罪中止形态?

共同犯罪中怎样确定犯罪中止形态?

共同犯罪实行“一人既遂,全部既遂。一人实行,全部责任”,在共同犯罪中怎样确定犯罪中止形态?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后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一定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那么共同犯罪中怎样确定犯罪中止呢?本站小编在下文作了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情况区别对待:

1、在简单

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或者他人但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做为中止犯认定,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消除“原因力”),即使后来发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

2、在复杂

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而帮助犯应采取有效措施,抵销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

3、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应认定为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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