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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起诉遗弃罪哪些证据?

当事人起诉遗弃罪哪些证据?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对老人也有赡养的责任。如果父母因为种种原因将老人遗弃,导致其发生人身伤害的,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遗弃罪,检察院会发起公诉。对于被遗弃的一方来说,必须要掌握足够的证据进行起诉。那么当事人起诉遗弃罪哪些证据?下面我们一起跟随小编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

一、当事人起诉遗弃罪哪些证据?

遗弃罪,是指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如父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

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法律还规定,对于由于遗弃而引起被遗弃人精神失常、自杀、死亡后果的,或者基于一惯玩弄女性而遗弃妇女或儿童的,应当从重处理。

所以,需要搜集的证据主要有:

1、遗弃者有义务、能力对被遗弃者进行抚养;

2、遗弃者在多长的时间内没有尽任何的抚养义务;

3、造成的后果。

二、遗弃罪的对象是谁?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三、遗弃罪在主观方面是什么表现?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综上所述,按照刑法对遗弃罪的规定,只有遗弃行为十分恶劣的话才构成犯罪。对于受害人而言,要起诉对方的话,需要收集能够证实对方有遗弃行为的证据,并且能够举证自己遭受到伤害,还要能够说明自己是需要抚养的一方。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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