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判刑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立案标准

《关于适用〈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非法制造专用发票罪或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发票罪。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0份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特别巨大”。

只有是通过海关部门质检的商品才可以进出口,在向海关提出质检请求之前,需要完成纳税手续的办理,在纳税时,是需要带着发票等相关材料的。税务机关的职员,在审核这些发票的过程之中,若是发现了该发票是虚假的,或者是直接已经使用过的,那么有可能会将纳税申请退回,然后将使用不合格发票的情形反映给相关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