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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弃罪,有遗弃罪加重结果吗?

什么是遗弃罪,有遗弃罪加重结果吗?

对于遗弃罪很多人都不是很熟悉,而且在对遗弃罪的认定的时候,不少人也只是按照自己的主观判断来评价一个人是不是构成遗弃罪,其实对于遗弃罪我国的刑法分则当中是做了相应的明确的规定的,只有满足了相应的条件才能认定为遗弃罪,那么什么是遗弃罪,有遗弃罪加重结果吗?

一、遗弃罪有加重结果吗

结果加重犯通常是依据分则条文规定确定的,即是法定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法条上来看,不存在结果加重的规定。当然,这要注意区分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造成重伤、死亡的,不一定是故意伤害、杀人,也有可能是清洁恶劣的情况。应从行为人的主观及客观方面来分析。

二、什么是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行为人拒绝对其负有赡养和抚养的人履行义务,其本身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被赡养和抚养的人并因其不作为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被遗弃人不论是感情上还是身体上都受到了严重伤害。那什么是遗弃罪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解析遗弃罪,最主要在于对遗弃罪构成要件的解读。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则是指构成遗弃罪的主体和主观方面、客体与客观方面的内容。

遗弃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遗弃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具体理解如下: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行为人是否有能力负担,这就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其收入、开支情况具体加以认定,这里所谓扶养,如前所述,应从广义上理解,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

很多人觉得如果在遗弃家人的情况下,导致家人出现死亡、重伤等情况的话,那么应该评价为遗弃罪,并且需要对行为人进行加重处罚,也就是大家比较想知道的有遗弃罪加重结果吗,其实在我国的刑法分则当中,并没有规定遗弃罪的加重结果,所以说遗弃罪没有结果加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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