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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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和减刑需要通过哪个部门

假释和减刑需要通过哪个部门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依法定程序提请的减刑、假释建议并出具意见,报请分管副局长召集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报局长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第六条

监狱提请减刑,由监区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由局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提请罪犯假释的、符合提请条件的,应当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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