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抢劫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一、抢劫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数额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抢劫杀人如何处罚

实际生活中,有些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中又故意杀害他人的,对于这类抢劫杀人的案件的定罪处罚要视具体情况:

(一)先杀人后拿取财物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杀人以后,见财起意又将被害人财物拿走的案件。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件,即在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将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杀死,剥夺其反抗能力,当场劫走其财物,杀人是劫走财物的必要手段的案件。虽杀人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都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杀人是劫取购物的必要手段。因此,应定抢劫罪。

(三)抢劫以后又杀人的案件,即抢劫财物后,为了保护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当场又杀人的,或者为杀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的案件。杀人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至于抢劫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使用暴力杀人的,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只能定为抢劫罪,为护赃而当场行凶杀人,可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一些财产类型的犯罪行为,一般都是用立案标准规定的,比如说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能够构成某一种犯罪行为。比如说抢劫罪就是存在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区别的,需要严格的来进行把握。

TAG标签:数额 抢劫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