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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最严重不?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殴打,是指直接对他人身体行使有形力的行为

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最严重不?

(1)只要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即使没有接触人的身体,也属于殴打。例如,向他人身体挥舞棍棒但没有接触到他人身体的,成立殴打;

(2)如果行为人针对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对人的身体产生强烈的物理影响的,由于不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不宜认定为殴打;

(3)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于行使有形力。例如,使他人饮食不卫生食品后胃痛的,虽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应评价为殴打;

(4)殴打行为不是伤害罪的未遂犯,所以,殴打不以具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危险性为前提。换言之,倘若行为只能造成他人身体痛苦,但不可能造成伤害,也属于殴打;

(5)殴打不以造成伤害为前提。但是,一方面,造成了伤害结果的伤害行为,无疑符合殴打行为的要件;另一方面,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重于故意轻伤的法定刑。所以,殴打行为造成轻伤害结果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随意殴打类型的寻衅滋事罪;

(6)殴打不以聚众为前提,更不以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为前提。

随意,一般意味着殴打的理由、对象、方式等明显异常。换言之,当一般人从犯罪人的角度思考,也不能接受犯罪人的殴打行为时,该殴打行为便是随意的。

客观上殴打的次数越多,遭受殴打的人数越多,被判断为“随意”殴打的可能性就越大。情节是否恶劣,应围绕法益受侵害或者威胁的程度作出判断。

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涉及到寻衅滋事罪,首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看守,具体实际情况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形式来确定其是否处罚法律,如果法院会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寻衅滋事罪进行具体的相关调查,确定好直接责任人,已知案件开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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