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一审不认罪二审认罪是否能减刑?

一审不认罪二审认罪是否能减刑?

被告人在一审过程中没有主动承认并且对最后的判决表示不满而提起的二审,却因为某些原因想要在二审过程中认罪以求得到更轻的处罚,很多人就会觉得被告人一审没有认罪却在二审认罪应该不能得到法律上的量刑减轻处理了。那么,究竟一审不认罪二审认罪是否能减刑呢?

一、一审不认罪二审认罪是否能减刑?

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程序中刑事被告人未认罪认罚,在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的,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酌情从宽处罚。从宽幅度原则上要从严掌握,与一审程序即认罪认罚要有所区别。

二、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

但是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综上所述,一审不认罪二审认罪也是可以得到二审法官对其犯罪事实量刑的减轻判决的,但是其量刑减轻的幅度必须小于一审时认罪情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鼓励罪犯主动认罪悔过自新的同时还能保障司法的公平并给公民树立司法信心。

TAG标签:减刑 一审 认罪 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