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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医疗事故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法律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即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和造成严重后果。除此之外,我国相关法律还对医疗事故罪做出了怎样的规定呢?医疗事故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目前,我国尚未针对医疗事故罪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但是在《刑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中却有对医疗事故罪进行了规定。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概念】

医疗事故罪(刑法第335条),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本站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法律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与此同时,该追究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是不能免除的。但目前,我国尚未对医疗事故罪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以上都是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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