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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离军事职守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擅离军事职守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擅离军事职守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擅离军事职守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本罪的基本特征

①侵犯的直接客体是指挥和值班、执勤秩序。

②客观方面表现为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擅离职守”,指擅自离开正在履行职责的岗位。“玩忽职守”,指在履行职责的岗位上,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指造成重大任务迟缓完成或者不能完成的,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造成武器装备、器材丢失、被盗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等等。

③犯罪主体是军队的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指挥人员”,指对部队或者部属负有组织、领导、管理职责的军人,专业主管人员在其业务管理范围内,视为指挥人员。“值班人员”,指军队各单位、各部门为保持指挥或者履行职责不间断而设立的、定期轮流负责处理本单位、本部门特定事务的人员。“值勤人员”,指正在担任警卫、巡逻、纠察、押运等勤务,或者担任作战勤务工作的人员。

④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对于撤离军事职守罪的具体刑事责任情况,是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涉及到具体的情况可以基于犯罪嫌疑人在撤离军事职守的过程中,是否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来进行认定,司法机关的量刑依据也是基于上述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