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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

一、最新刑法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

最新刑法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条第2款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时,实行两罚制,即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的刑罚。

二、《证券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未经法定的机关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证券的,或者制作虚假的发行文件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和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零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百零九条依照本法对证券发行、交易违法行为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债券的行为,应当基于其是否达到立案的标准来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是不需要追究刑法中的刑事责任的, 可以按照上面证券法中的有关行政处罚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