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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之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持有伪造的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二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涉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嫌疑人对一审判决有权上诉吗?

任何嫌疑人都有上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持有伪造发票的犯罪嫌疑人,目的可能都是为了偷税漏税,事实上,伪造的发票根本就不能使用,大量持有伪造发票也涉嫌刑事犯罪。不仅是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持有普通发票在200份以上的也构成了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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