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倾销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倾销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在经济全球化的年代,一国的商品往往会输送往另外一个国家来进行国家之间的文化经济交流,传输国为了自己身的利益需求,会使用一些经济手段来维持利益和销量,在国际上会经常使用一种叫做倾销的方式,那么倾销是什么?倾销的构成要件又是什么?今天由小编来告诉您。

一、倾销的定义

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规定,如果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其本国内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的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渠道,则该产品将被认为是倾销。

二、目的

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垄断整个市场的目的。

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三、倾销的构成要件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表现特征

第一,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措施。它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以低于有关商品在出口国的市场价格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

第二,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但只要对进口国某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威胁或实质性阻碍,就会招致反倾销措施的惩罚。

第三,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在政府奖励出口的政策下,生产者为获得政府出口补贴,往往以低廉价格销售产品;同时,生产者将产品以倾销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从而获得在另一国市场的竞争优势并进而消灭竞争对手,再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

第四,倾销的结果往往给进口方的经济或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特别是掠夺性倾销扰乱了进口方的市场经济秩序,给进口方经济带来毁灭性打击。

事例:公司进行不计成本损失的某时间段内大规模销售,使其竞争对手失去对该地区市场的控制力,降低其所拥有的市场比率,达到垄断,以击垮其竞争者,最后称霸该市场。

在经济这种无声的战斗中,倾销的行为是好是坏可以说是褒贬的,它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但又不公平。不管如何还是希望是更有利于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友好关系。以上就是小编对倾销的含义以及倾销的构成要件的解说。希望对您有帮助。

TAG标签:倾销 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