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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的量刑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对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的量刑规定有哪些?

第346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备注:

要按照保护级别量刑

杀害1级保护动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杀害3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独判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 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制度。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在我国,野生动物是受到国家法律进行保护的,这是为了保护我国生态完整和多样性所必然采取的政策之一,任何人不得对野生动物进行捕获。如果有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将会按照刑法的内容进行处罚,具体情况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