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国有资产损失入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第十五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国有资产损失入刑标准是什么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TAG标签:国有资产 入刑 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