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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怎么量刑

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怎么量刑

一、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怎么量刑

1、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一般会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涉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涉案情节较轻的,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本罪的立案标准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追究。

二、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多是会道门的道首、头目、邪教组织的教主,以及神汉、巫婆等。会道门、邪教组织中的一般分子也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具有明显的职业化特征,也就是说行为人从事迷信活动或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特点。

2、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蒙骗他人是故意的,即其希望或放任被蒙骗的对象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对造成的死亡后果是过失的,本罪中,行为人对重伤、死亡后果的发生是怀着过失的心理。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的生命权利。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活动都是不受宪法、法律保护的,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严重破坏稳定与和谐的社会关系,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虽然本罪的成立必须以致他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存在为必要条件,但本罪侵犯的客体并不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4、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重伤、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利用会道门进行诈骗,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可以按照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定罪量刑,一共有三种处罚意见。公民拥有宗教信仰自由权保护权,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能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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