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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毒贩如何判刑

我国法律对于毒贩如何判刑

一、我国法律对于毒贩如何判刑

1、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标准为必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200克以上不满 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10克以上不满 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3、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 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卖毒品罪中“贩卖行为”的认定

贩卖毒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的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通常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买入毒品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以贩卖为目的的购买,在购买环节被抓获的。

3、将家中祖存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4、自制自销毒品的。

5、以毒易货、以毒品支付各种费用或偿还债务的。

6、以贩卖为目的委托他人帮助购买、销售毒品,或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为其代买、代卖毒品的。

7、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即充当贩毒交易的中介人,帮助出卖或购买毒品,不论其是否获利,均应以贩卖毒品罪共犯论处。

8、赊销毒品的。

9、有偿提供毒品供他人注射、吸食的。

10、代购毒品过程中牟利的。

三、关于毒品的“代购”问题如何处理

现实中,经常出现代购毒品的情形,是否认定为贩卖毒品罪,要根据代购是否获得酬劳以及酬劳种类,主要有两种情形:

1、收取金钱

这种代购是否属于贩卖毒品,看有无牟利目的。例如,甲为了吸食,让乙代购毒品,乙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之外,向甲收取“介绍费”、“劳务费”。乙从中牟利,变相加价,卖给甲,属于中间商(二道贩子),构成贩卖毒品罪。

2、收取毒品

这种代购是否属于贩卖毒品,看有无贩卖目的。例如,甲为了吸食,让乙代购毒品,乙说:“我为你代购,不收介绍费、劳务费,但代购来的毒品,分一成给我,作为酬劳。”甲答应。乙其实想将收取的毒品予以贩卖。乙具有贩卖目的,收取毒品,等于是为自己贩卖毒品而进货,构成贩卖毒品罪。乙如果收取毒品是为了自己吸食,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四、贩卖毒品罪的主观目的是什么

贩卖毒品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贩卖毒品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众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1、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如果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行为对象是毒品,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是毒品而欺骗他人说是毒品以获取利益的,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以诈骗罪论处。只要行为人认识到是毒品,不论其是否认知毒品的名称、化学成分、效用等具体性质都认定为构成本罪。

2、对毒品种类产生错误认识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不同种类的毒品都危害公众健康,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犯罪的事毒品,即使其对毒品种类的具体认知错误,也认定为构成本罪。

3、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贩卖毒品行为的,构成本罪。

我国法律对于毒贩如何判刑,具体回答如上所述。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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