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300万全部退赃可判几年

贪污300万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积极退还赃款可以减轻处罚

300万全部退赃可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TAG标签:可判 退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