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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冻结财产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吗?

对冻结财产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吗?

对于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是法律按照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相关规定。在行政机关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如果损害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行政相对人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下面,本站小编为您解答对冻结财产的行为是否可以提请行政诉讼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机关冻结财产的行为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对于行政相对人提起的诉讼也应该受理。了解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以后,您需要了解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以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您可以咨询本站网站上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