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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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首先第一点区别就是,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时不超过一年;而管制的期限是三个月到两年,数罪并罚时不超过三年。
第二,拘役和管制的刑期虽然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判决前先行羁押的,被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
第三,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可以出监探亲,需要参加劳动改造,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公安机关监督执行。
第四,被判处拘役的罪犯需要被关押,而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关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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