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侵占财产罪是自诉案件吗

侵占财产罪是自诉案件吗

一、侵占财产罪是自诉案件吗?

侵占财产数额较大的,涉嫌侵占罪,侵占罪是自诉案件。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侵占罪的刑事自诉状中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四、侵占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在我国,自诉案件的范围是比较小的,除了侵占罪,侮辱、诽谤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都是自诉案件,此外还有一些情节较为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作为自诉案件处理,绝大多数的犯罪行为都属于公诉案件。侵占案件中,提起刑事自诉时,需要受自诉人自行收集证据。

TAG标签:案件 自诉 侵占 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