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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 新刑法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如何认定?

1、本罪的主体应当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2、本罪主体主观上可能具有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

3、行为人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了重大动植物疫情,或有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危险;

4、本罪侵犯了公民健康安全、社会稳定秩序等。行为人情节上具有严重性的,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立案标准是真怎样的?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应予立案追诉。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的;

(四)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逃避检疫,或者对特许进境的禁止进境物未有效控制与处置,导致其逃逸、扩散的;

(五)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出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的动物疫病或者植物有害生物后,非法处置导致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流失的;

(六)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国家的检疫部门对于动植物进行检疫,是防止带有疫情的动植物流入社会,在源头上阻断疫情传播的途径,但是有些人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妨害国家部门的检疫工作,如果因为其的妨害行为,导致疫情传播扩散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