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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数罪并罚是什么?

一、数罪并罚是什么

我国的数罪并罚是什么?

数罪并罚是什么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数罪并罚实施的时间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数罪并罚事实的时间包括:第一,判决宣告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第二,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判决宣告前实施的但侦查审判时没有发现的漏罪。第三,刑罚执行期间再犯的新罪三种情况。

(二)数罪并罚不适用实施的时间,判决宣告前或刑罚执行期间实施的但刑罚执行完毕后才被发现的罪,就不能再与已经执行完刑罚的罪实行并罚,如果没过追诉时效,可以单独追诉,如果过了追诉时效,就不能再追诉。

三、数罪并罚的适用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四、如何计算数罪并罚的年限?

(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

(三)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

最后,数罪并罚是为了体现出刑法处罚的公平性与人道主义。所以我国刑法规定数罪并罚非常明确,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我国罪责刑罚相适应,另一方面是为了确保刑罚的范围,防止范围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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