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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故意伤害怎么处理?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故意伤害怎么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故意伤害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伤害人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处行政拘留和罚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的,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伤害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如果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了轻伤及以上的伤害那么就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可以进行立案侦查,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公安机构并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人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具体的判定需要有医学鉴定。

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判决中,将综合考虑故意伤害案件的具体情节,包括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手段是否残忍,是否具有自首等情节进行最终判决。

三、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为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客体要件是指侵犯的客体是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主体要件为,凡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客观要件是指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主观要件是自然人在实施伤害罪的时候,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

故意伤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存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导致受害者轻伤及以上的,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立案,追究相应的责任,若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伤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