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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

被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

一、被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

被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刑诉法》第六十条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二、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逮捕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证据条件,即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其内涵包括以下三点: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经查证属实。

第二,责任条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的规定有哪些?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综合上面所说的,批捕代表着执法人员已有证据证明犯罪的事实,只要被批捕一般情况是会承担相应的刑期,但在批捕时也必须要有批捕证,同时也是有证据来证明犯罪的事实,那么才可以实施批捕的行为,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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