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玩忽职守罪属于哪类分则?

一、玩忽职守罪属于哪类分则?

玩忽职守罪属于哪类分则?

玩忽职守罪属于职务犯罪类型。行为人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属于渎职犯罪。本罪为结果犯。构成本罪,不仅要有玩忽职守的行为,而且必须具有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要求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否则,一般不构成玩忽职守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属于渎职罪。本罪主要特征: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构工作人员。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二、合同制民警构成玩忽职守罪吗?

可以构成,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论。对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的,依法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合同制民警是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主体的,但是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的才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说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等因素,此外,还应与工作失误相区分,因为工作失误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签合同而工作的民警,是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需要追求相应的刑事责任,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需要是国家机构的工作人员,犯该罪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标签:分则 玩忽职守 哪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