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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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减刑申请要满足哪些条件

服刑人员减刑申请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服刑人员减刑申请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一) 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

(二) 实质条件:

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服刑人员怎样写减刑申请书

服刑人员写减刑申请书应该写上如下信息:身份信息,服刑事由(就是为什么服刑),现在想申请减刑的原因,减刑的理由(也就是表现情况良好,接受教育)最后写上决心改过的信心,签上自己的名字,写上时间。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三、减刑的程序

1、由监狱公布,减刑的条件;

2、服刑人员书面提出申请并写出认罪悔罪书;

3、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减刑人员名单,并在分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监区;

4、监区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在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刑罚执行科;

5、刑罚执行科对案卷初审,不符合条件退回。符合条件的在监狱公示七天后,由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进行评审;

6、上报法院进行裁定;

减刑后可以假释。但假释的条件是原判刑期过半,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于再危害社会。不是减刑后的刑期过半。比如说,原判八年,已经减刑二年,需要实际服刑超过四年后才可申请假释。

假释后是回原户籍所在地的。正常情况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和家人一起居住。

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后,就要将犯罪分子移送到监狱服刑,然而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申请减刑的。根据我国刑法中规定:服刑什么时候可以减刑与服刑时间无关,主要是看服刑人员有没有适合减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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