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管制与拘役有何不同

管制与拘役有何不同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
一、管制和拘役定义区别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二、管制和拘役在适用范围上的区别
(一)管制的适用范围: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2、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
(二)拘役的适用范围: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
三、管制和拘役在执行方式上的区别
1、从执行期限区别管制和拘役,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
2、从执行方式上区别管制和拘役,拘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管制: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TAG标签:管制 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