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刑法》规定强奸罪能判多少年?

一、《刑法》规定强奸罪能判多少年?

《刑法》规定强奸罪能判多少年?

对于犯强奸罪的,一般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十四周岁以下幼女的,从重处罚;情节恶劣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死刑。如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关于强奸罪量刑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1、构成强奸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奸淫幼女一人的,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构成强奸罪的,综合考虑强奸的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

通过暴力或胁迫的手段,强奸妇女的,此时,将会构成强奸罪,而根据《刑法》第236条当中明确的规定,这种情况将会直接的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处罚的。但是对强奸罪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需要综合考虑强奸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

TAG标签:强奸罪 能判 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