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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如出现下列7种情形,可从重处罚

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与《交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均对危险驾驶行为给予了处罚,其中《刑法》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判处拘役;交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危险驾驶,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如果是驾驶营运机动车辆,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由此可见,我国对危险驾驶这种行为是严厉打击的。

有严重超员、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需要注意得是,如果是机动车驾驶人员在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时候,醉酒驾驶或者是存在其他的交通违章行为的时候,情节严重的,也是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此时人民法院在处理的时候,存在法定的情形的,可能还会对行为人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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