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故意伤害预备如何处罚?

一、故意伤害预备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预备如何处罚?

将会在原有处罚的基础上从轻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是预备犯罪的当事人受到的处罚一般会从轻处罚的。

二、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的主要依据的原则是什么?

1、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

2、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

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复。一般说来,轻微伤害不需要专门的手术治疗,人体通过自身的代谢功能便能使其复原,或者仅采取简单的医疗手段和护理就能使伤势很快痊愈。而轻伤害在通常情况下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治疗,有时还需要特殊护理。否则伤势就有可能恶化、感染或引起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三、故意伤害罪的诉讼方式是什么?

1、公诉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对于故意伤害造成重伤以上的案件应当公诉。

2、自诉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如果当事人处在故意伤害的预备犯罪阶段的,但是没有实施实际的伤害行为且没有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后果的,一般是会在原有处罚的基础上从轻处罚的。如果是未成年人出现了预备犯罪行为的,还有可能会被免除相应的刑事处罚。

TAG标签:故意伤害 处罚 预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