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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罚金可以少吗

一、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罚金可以少吗?

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罚金可以少吗

嫌疑人认罪认罚不一定可以减少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4、决定机关不同

罚金: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

罚款:由相应的行政主管机关决定。

5、适用对象不同

罚金: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

罚款: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人。

三、对认罪认罚书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这些试点城市,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的可以适当的从轻量刑的,但是一般都是减少主刑的量刑,附加刑的部分跟认罪认罚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如果嫌疑人认为一审判决的罚金过高,可以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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