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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判拘役上诉能不收监吗?

一、取保候审判拘役上诉能不收监吗?

取保候审判拘役上诉能不收监吗?

取保候审判实刑上诉要收监。因为取保候审一审实刑,说明初步认定有罪,即使被告人提出上诉也要收监执行。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被取保候审人上诉,法院会开庭审理,作出有罪的实刑判决,予以收监;不符合以上情况的,那么人民法院通常不会予以收监。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就是说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前已经取保候审,说明其没有被公安机构刑事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后才取保候审,之前被羁押的日期应该不算长。

犯罪嫌疑人被收监要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才能执行,如果法院作出的拘役判决,犯罪嫌疑人表示不上诉,判决当日生效,这样就要被当庭收监,由公安机构就近关押改造,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果况是法院判决拘役后,犯罪嫌疑人上诉,一审拘役判决没有生效,这时候犯罪嫌疑人尚未交付公安机构执行,拘役的刑期不能开始计算,需等到二审判决生效后执行之日起计算,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取保候审是什强制措施吗?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构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在中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构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构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构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构;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构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构。

法院开庭审判后才进行判决,有可能收监服刑,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构执行的对犯罪嫌疑人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手段,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随传随到。取保候审是由涉案人自己或者其家人提出申请,经法院同意后予以执行。